物流公司纠纷终得解 法官调解化干戈
2024-11-29 18:49: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刘科利 | 点击量:817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科利)近日,一起涉及物流公司合伙人间复杂纠纷的案件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为长达数年的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及财产损害赔偿等多重法律关系的纠纷画上句号。

原告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某系合作关系。然而,合作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自2020年起,双方因民间借贷、公司利润分配存在分歧等问题,双方关系逐渐紧张,多次对簿公堂。从一审到反诉,再到二审,双方矛盾始终未能得到有效化解,合作关系破裂,信任基础丧失。

因原告某物流有限公司未及时提取判决归还的货物,被告许某将这些货物转移至仓库。因货物未得到妥善保护,包装内外出现老鼠啃噬痕迹,并因天气原因发霉,导致货物受损无法再次使用。这一变故再次成为双方争执的新焦点,原告某物流有限公司以此为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货物损失。

面对这一错综复杂的局面,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进行判决,而是选择了更为人性化的调解方式。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寻找双方的利益共同点,逐步引导双方回归理性,重新审视合作初衷与当前困境。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数轮调解,双方终于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分歧,就所有争议事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不仅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还就货物损失的责任承担、赔偿方式等细节作出了详尽安排,确保了调解结果的可执行性和双方的满意度。至此,这起历经多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近年来,珠晖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在解决商事纠纷中的作用,倡导以和为贵、互利共赢的调解理念,通过调解解决涉企纠纷,避免长期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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